十二碼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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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被十二碼罰球時,皮球會放在十二碼點,守方的守門員必須站在球門線上且不能有任何動作(2005年以前守門員可以在小禁區內自由活動,2020年起門將可以稍有踏離球門線),在攻方接觸到皮球前不能離開球門線。而攻方必須確定主射十二碼的球員,主罰球員必須把球往前踢出。而當主射球員觸碰到皮球後便已當作射門,其後這名主射球員不能在其他球員觸碰到皮球前再次觸碰皮球(其他球員亦包括守門員及門框,即代表假使皮球觸碰到守門員或中框彈出主射球員亦不能自己直接再次觸碰皮球)。
除主射十二碼(攻方)隊員及門將(守方)外,其他球員在主射球員接觸皮球前不准進入禁區及鵝眉月內。
如有球員進入禁區及鵝眉月內,則會依照如下方法處理:
守方球員進入禁區,十二碼不進:攻方重新主射
守方球員進入禁區,十二碼進:計算為有效進球
攻方球員進入禁區,十二碼不進:計算為不進球。並根據十二碼罰出後情況,若守方失去球權,判間接任意球予守方;若球直接出底線,判球門球;若守方有球權,可示意比賽繼續
攻方球員進入禁區,十二碼進:攻方重新主射
雙方球員均進入禁區,無論十二碼是否罰進,均判重新主罰
